甲骨文中的象形字:“书画异名而同体”
“书画异名而同体”(《历代名画记》)。中国文字虽有象形、形声、指事、会意、假借之分,而“最初的文字,是象形图画的速写”(翦伯赞《先秦史》)。换言之,字本出于画。对此,甲骨文的面世,给“书画异名而同体”的理论作了有力的证明。
甲骨文是盘庚迁殷后的官方用字,用于巫祝的占卜,也是将卜兆等事记刻在龟甲或骨片上的文字。“占卜的卜辞有一定体例:一曰命辞,即命龟之辞,向龟陈述要贞问的事;二曰占辞,即因兆而定吉凶;三曰验辞,占卜之后记录应验的事实。”(吴浩坤、潘悠《中国甲骨学史》)卜辞的用字范围:“祭祀、天时、年成、征伐、王事、旬夕。”(陈梦家《殷墟卜辞综述》)据记,现存国内和流诸海外的甲骨总数约在十万片以上,有单字五千左右,已认识的约二千余字。
甲骨文字,有很大部分是象形字,是对形的概括,或对画的缩小。如山字,甲骨文为;水字,甲骨文为
;木字,甲骨文为
;舟字,甲骨文为
等等。在这里我们不难发现:写生手法在商画中已被广泛运用,且具相当出色的概括能力。
在某些甲骨文上,我们更容易发现山水画的局部形态,已被人们借以描绘的迹象。上列文字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。自然界的山川草木,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。因此,当人类文明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,欲借助客体来表达自己意识的时候,山川草木首先被作为借助对象。所以,山水画的局部形态,就率先进入人们的视野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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